close
標題:

法律和租屋問題

發問: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希望禁多位可幫忙小弟一些法律上租屋問題事情是-(業主)-(二房東)-(三房客)=(此單位現時住了4個三房客身份)業主在半年前開始向土地法庭申請收樓,,(租約期已滿了半年)(二房東)就向法庭提出上訴,反對收樓.,(其間他們就多次上法庭)在2013年06月24號土地法庭判決要,(二房東),敗訴.要,(二房東),就比返位業主,,(二房東),不還屋給業主,業主向土地法庭申請收樓令土地法庭在2013年08月24號發出收樓令,之後執達吏2013年09月06號上來貼通知書說,會來三次通知收樓,第三次會在..10月4號收樓但(二房東)就在06月24號土地法庭判決,(二房東),敗訴後,一直... 顯示更多 希望禁多位可幫忙小弟一些法律上租屋問題 事情是-(業主)-(二房東)-(三房客)=(此單位現時住了4個三房客身份) 業主在半年前開始向土地法庭申請收樓,,(租約期已滿了半年) (二房東)就向法庭提出上訴,反對收樓.,(其間他們就多次上法庭) 在2013年06月24號土地法庭判決要,(二房東),敗訴.要,(二房東),就比返位業主,,(二房東),不還屋給業主,業主向土地法庭申請收樓令 土地法庭在2013年08月24號發出收樓令, 之後執達吏2013年09月06號上來貼通知書說,會來三次通知收樓,第三次會在..10月4號收樓 但(二房東)就在06月24號土地法庭判決,(二房東),敗訴後,一直依然上門收租 在(7月1號)(8月1號)(9月1號)也上門有收我們租金的,(業主說)(7月開始起已沒收他租),叫我們不要再被他騙不要再交租給他 (二房東)說在9月20前這單位一樣是他管有權的(所以在9月20前我們一樣要交租給他本人) 在今天9月20號,(二房東)私自用鎖匙開門進入此單位,也沒有問過我們任何一個租客可不可內進,他說他要拿下廁所的(熱水盧)走,沒問過任何一位租客的 之後我打電話報警說有人私自進入我們租的住宅單位,之後他拼命要走,我阻止他離去,但最後阻止不到他離去 我問警察(現在他沒經我們同意他是不是犯法)警察答我們他沒犯法,他是這裡二房東,所以可以進入,我說在6月24號土地法庭判決他敗訴這樣他也可隨意進入嗎?他還說如不交租給他他會找人打我,警察說有沒其他人聽到,我說沒但他私自用鎖匙開門進來就有三位租客可做正.警察答法律上,,沒私自進入租客住宅是犯法的法例 (現想問下好心人事,希望能有貴人幫幫小弟) (1)-我問警察這樣可不可以拉人=警察說:(二房東)只有他恐嚇我這點才算犯法 (2)-我問警察他私自入屋要求我們交租給他是不是(入屋行騙)=給了他的錢可不可報警告他=警察說:這樣只可去法庭告他追他 (3)-我問警察他是不是只有一點恐嚇我這點才可拉他,其他事情他沒犯法=警察說是 (希望有好心人看到可幫忙小弟) --------------------------------------------------------------

最佳解答:

wi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法律和租屋問題? 答:對於閣下 的問題,在下的觀點跟樓上網友有點不同,希望可以跟你分享一下! 首先是二房東私自進入該物業及拆除熱水爐是否違法的問題! 樓上網友及到場警員都認為無問題,但其實是有問題的,即二房東這行為經已觸犯法例!但這要租客自行入稟法院控訴二房東違法,警員確是無法立案處理,但這並不表示二房東這做法無問題! 按地產代理監管局所講述的租約情況,租客在租約期內是享有寧靜使用物業的權利,即業主不能無理對正常享用業權的租客作出滋擾!除非該租客欠租及違反租約內其他的條款,業主(或二房東)方可以無需遵守承諾! 未得租客同意私下進入單位,並拆除單位內的設備,明顯是觸犯法例的行為! 請參考下列案例! 「Yeung Wah James v. Alfa Sea Ltd.[1993]1HKC440–租客租用了一幢大廈三樓的一個單位,而整幢大廈由業主擁有。業主曾嘗試說服租客退租但不成功。某日,租客從外地回港,發覺門鎖被更換而不能進入其單位。此外,業主在未得到租客同意下,私自闖入單位並進行翻新工程。高等法院裁定業主嚴重違反寧靜享用物業的承諾,並判決業主向租客賠償$50,000一般性損失,以及$50,000懲罰性損失。」 http://www.eaa.org.hk/Home_original/Publications/MonographHongKongDomesticTenancy/3ContentsofaTenancyAgreement/tabid/419/language/zh-HK/Default.aspx 從上述案例中足可證明,在未得到租客同意下,業主或任何聲稱代表業主的人都不能私自進入租客正常使用中的單位! 而且該「二房東」的身份及所持的理據亦有問題! 第一,二房東由於跟業主未能達成租用協議,導致該物業的租約經已逾期半年兼被業主入稟法庭收樓,則由原租約屆滿一刻起,基本上二房東已失去使用該物業的合法權利! 第二,二房東明知無合法使用該物業的情況下,仍然向三房客轉租及收租,基本上已屬欺詐!因他明知物業的擁有或合法使用權已不在他手上,仍然訛稱他有效控制物業及收取租客租金,即符合以不誠實手段去獲得財產的指控! 第三,由於眾位三房客都並未欠租,那按上述案例所示,二房東根本無權私自進入該單位,更遑論是私下拆除熱水爐! 第四,未必有足夠證據證明該熱水爐屬二房東所有,這熱水爐或屬物業業主之物,故他這個拆爐行為有盜竊之嫌! 第五,即使熱水爐確是二房東購買的,但這是單位內的必需設施之一,那二房東私下拆除即違反該單位是合理地適合人所居住的原則! 第六,而二房東明知因他無合法權限使用物業而導致物業被業主收回,故為免損失而預先拆除熱水爐這個行為,亦足證他早知情況仍然欺騙租客租金一事屬實! 第七,如二房東認為自己所為是合法合理的,何需強行離開!故這足證他自知理虧! 當然按警員(或所有公務員)的角度看,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能推搪過去無需處理便上上大吉!故在下明白他們不願處理的情由,但說到二房東並未違法則顯然並非事實! 2013-09-21 23:16:45 補充: 在另一相同的問題中,有網友提到由於單位被分間為六間房,而通道,廚房及浴室中的熱水爐是共用的,故二房東不算私闖私人地方,因祇有各租客佔用的房間才算是私人地方! 這個說法有點道理!但業主(或是二房東),亦應保障租客有使用通道及廚房浴室等設施的權利,並不能妄自私下隨意進出及拆除設備! 舉例有其中一房客在浴室沐浴,那二房東又能否以這是公眾使用空間而隨意破門闖進呢?答案明顯是不能的,因這浴室祇供該單位內的租客使用,第三方包括業主都不應在未徵得合法單位使用人同意下擅闖,更別說隨意地將設施移除!

其他解答:

●*****(官方網站 *****)體育博彩、視訊遊戲、真人遊戲、電子機台● ● 單一帳號與額度全站共用,額度免轉換。 ●完全免下載、開啟網頁直接玩。 ● 運動賽事超高賠率投注 0.975 ● 市面上唯一合法經營,安心又放心。 ● 彩金 5 分鐘快速領取,超高效率,業界第一。 ● 各項球賽直播免費線上觀看。 ●最公平公正機械手臂百家樂。 ●真人對戰緊張刺激,電子機台聲光效果迷人。 ●下注額外獲得紅利點數,兌換商品 (汽機車)及獎金。 ●線上客服24H全年無休為您服務。 ●『海量電影、X片、音樂、KTV』免費觀賞 ●官方網站:*****●|||||The police is correct. In a simple explanation, this is how the relationships established legally: 1. (業主)>(二房東) 2. (二房東)>(三房客) When (二房東) does not pay the rent to (業主), (業主) can seize the property and ask (二房東). However,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三房客). (業主) can't collect any rents from (三房客). (二房東) leased the property to (三房客), so (二房東) is correct on collecting rents even the property will be seized as (三房客) has no direct relationship with (業主). If the water heater belongs to (二房東), (二房東) can get it back. The court order does not contain any provision seize personal properties. Simply saying - if you have a problem with (二房東), deal with (二房東). (業主) has nothing to do with it.8758B59A7FA1EEA7
arrow
arrow

    bxzbth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