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舉時間例子民法-租賃第 440 條 (租金支付遲延之效力)

發問:

民法-租賃第 440 條 (租金支付遲延之效力)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 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 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 達兩期之租額, 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 始得終止契約。----------------------------房客於10月1日開始蓄意不付房租 (水電管理費也刻意不付)... 顯示更多 民法-租賃第 440 條 (租金支付遲延之效力) 承租人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 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 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 達兩期之租額, 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 始得終止契約。 ---------------------------- 房客於10月1日開始蓄意不付房租 (水電管理費也刻意不付) 存證信函內容是 租期自民國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租金每月5000元整須於每月1日前支付,此有租賃契約為證。因台端自100年10月1日起仍積欠租金10000元尚未給付,請台端於文到後3日內給付所欠之租金共10000元整。 像這樣的例子 租約未公證 假設房客月薪4萬一直有錢卻故意不繳房租 請告訴我兩次存證信函的分別寄送時間 還有幾月幾號房東可以上法院要求返還房屋 主要是想問 第一次寄存證信函是幾月幾號 第二次寄存證信函是幾月幾號 還有房東上法院時間是幾月幾號 還有存證信函限期3日內 可以嗎 還是要20日以上呢 請有經驗前輩告知 感恩不盡

最佳解答: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你為什麼那麼老實.還寄什麼存證信函~ 我自己本身就有房屋租給人~已經租人前後8~9年~ 遇到這種房客.3天之內沒把房租交出來~ 我的做法就是馬上趕出去~ 我想法簡單.使用者付款.花錢就是老大~ 給不出來.就是再見~ 對這種人說民法說存證信函都是沒用~ 趕出去就沒錯~

其他解答:

這個監獄達人恩還好....沒租過惡房客..960E6207A465286D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xzbthf 的頭像
    bxzbthf

    bxzbthf的部落格

    bxzbth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