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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督導 (警察勤務)

發問:

警察局戶口課(科)承辦戶口業務人員赴所屬分局督導戶口業務的督察方式,屬於(A)分級督導(B)分區督導(C)幕僚督導(D)機動查勤 Ans為C,請問是出於何處的分類呀? 因為依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第六點 勤務督導也只有分成1.駐區督導 2.機動督導 3.聯合督導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4509506/o/151003090968813872243820.jpg (在知識海中最怕的就是載浮載沉,得不到回應) 更新: 警察勤務規範廢止了耶..... 更新 2: 根據鄭文竹老師在學理上之分類(鄭文竹,警察勤務,頁347)。警察局戶口課(科)承辦戶口業務人員赴所屬分局督導戶口業務的督察方式,屬於幕僚督察。

最佳解答:

版大你好~ 警察勤務規範 第441條~勤務督察方式~ 1~分級督察~各級勤務督察人員,各依其行政系統,對所屬實施督導宇查察。 2~分區督察~劃所屬一個以上單位為督導區,派遣專人負責。 3~幕僚督察~各級幕僚人員對所屬單位就其主辦業務有關之勤務規劃及執行,實施督導與查察。 4~機動督察~機動派遣勤務督察人員,實施督導與查察。 2010-03-10 01:46:11 補充: 六月底一起加油吧

其他解答:960E6207E048F0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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