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標題:

非正式員工勞健保問題

發問:

本人受雇營造廠,但屬臨時工性質,屬臨時工,薪資以日計,等於有做有錢沒做沒錢,本身有加入營造工會勞保,但公司強制幫我加入勞保(包含勞退給付),但全是自付,現在有雙重保的情形,有同事一個月只做3~4天卻要扣約5000元的薪水,當月只領約600元,結果該員工就不做了,所以每個非正式員工不論做多少天一個月大概都要扣5000左右,問題是 勞退6% 不是公司要給付的嗎,想問公司如此是否合法. ps:投保金額約(25000),本工程工期三年.

最佳解答: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匿名 版大你好 問題:公司強制幫我加入勞保(包含勞退給付),但全是自付,一個月大概都要扣5000左右, 一.勞健保投保薪資25200元 勞保自付額:453元健保自付額:371元 故~~勞健保費自付金額合計:824元...假設僅有加入勞保而未加入健保..勞保自付額:453元 二.雇主勞退金提撥最低6%25200元*6%=1512元 雇主應提撥部分金額,100%均由雇主自行負擔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勞退金已包括在工資中,或各自負擔多寡)....轉嫁給員工負擔.. 結論:根據你所述~~一個月大概都要扣5000左右,不管如何計算都不會超過824元...... 三.本身有加入營造工會勞保,但公司強制幫我加入勞保1.事業單位已有設立勞健保投保單位者,都需依法為其受雇員工加保(不論其身分是屬於正職,兼職,臨時工)..這是法律規定... 2.因你屬於有一定雇主之勞工,依法必須依附事業單位加保,不得依附職業工會加保,所以你應退出工會辦理退保手續..一邊依附事業單位加保,而一邊依附工會加保,其投保薪資不能合併計算~~~僅能說白白浪費你的保費及月費而已....對你而言一點益處也沒有. 備註:假設勞保有二邊加保,但二邊都是依附事業單位加保,其二邊投保薪資可合併計算..不過合併後其投保薪資最高為43900元. 建議你確實去向公司確認,你的投保級數及所有扣費情況...再向工作地勞工局提出申訴,追回被多扣之保費及勞退金. 備註:每月扣除五千多元~~可確定公司已違法. 祝順心

其他解答:

扣五千多 應該不太可能 基本薪資的話勞保加上健保,一個月可能只要一千多元 高達五千元,有必要好好了解一下 問題應該出在營造廠又吃又拿,吃相難看,坑殺員工 ===== 保險區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21&next=220&l=f&fid=8.|||||勞退 可分雇主與員工自提兩部分 雇主部分由雇主負擔不可扣員工薪資, 員工自提從員工薪資扣除(員工可自行決定是否提撥) 兩者最高都是 6% 至於重複投保需自己去辦理退費;看要退公會或是公司的。 也可以請公會幫忙處理,畢竟加公會也有繳會費。 看起來比較像是公司有違法嫌疑,公司提報勞健保費均可列為費用,從營所稅中扣除(可以節稅)。8758B59A7FA1EEA7
arrow
arrow

    bxzbth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